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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车购税与车船税具体区别是什么
摘要:
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之相关联的税种应当是还有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车船税法,因为都是与车这一特定物有关的税种,所以在税法学习中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加深记忆和实务运用,本文
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之相关联的税种应当是还有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车船税法,因为都是与车这一特定物有关的税种,所以在税法学习中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加深记忆和实务运用,本文
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之相关联的税种应当是还有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车船税法,因为都是与车这一特定物有关的税种,所以在税法学习中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加深记忆和实务运用,本文从两者在纳税人、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主要方面存在较大差别的内容入手,对此归纳总结,方便大家学习.
一
纳税人表述方面不同
车购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购置"的车辆,即包括购买、进口、自产的车辆,还包括那些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
纳税人中所说的"单位和个人",即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同时,还有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这里的纳税人范围两者基本相同,表述略有差别,引入了管理人的概念,所谓管理人是指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国有独资公司等对车船自身不具备所有权(国家所有),只是代表国家行使车船管理权力的单位.
二
征税对象不同
车购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的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船,《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包括按发动机汽缸容量划分的乘用车(即通常所说的承载9人以下的小轿车、SUV等)、9人以上的客车、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含拖拉机)、摩托车、船舶等.可以看到,两者征税范围有一定的差别,车购税列举的应税汽车涵盖了车船税中乘用车、客车、无轨电车和货车;汽车挂车的表述更趋严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71号公告》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车购税征税范围,但其属于车船税征税对象.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要比车购税宽.
三
税收优惠存在不同
车购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执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购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规定,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购税优惠政策还包括:公告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购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目前陆续发布了共计对25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汽车目录实施减免).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购税;而车船税按适用税额对挂车减半征收,不分时限.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购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购税.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购税.农用三轮运输车.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购置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购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直接免税外,其他有关免税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有关事项.
车船税法规定的有关的税收优惠包括: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目前陆续发布了共计对8批使用新能源汽车汽车目录实施减免);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我们可以看到,对车船税这一地方税种,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优惠权限.
两者的相同点是:对农用运输三轮汽车都适用免税;对挂车都按适用税额的50%征收税款;对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等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实行免税;一定时限内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税;一定时限内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实行免税.
四
纳税地点不同
车购税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谓车辆登记地即登记地的公安交警车管所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五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车购税对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一次性纳税.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车船管理权的当月,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不是一次性税收.
一
纳税人表述方面不同
车购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购置"的车辆,即包括购买、进口、自产的车辆,还包括那些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
纳税人中所说的"单位和个人",即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同时,还有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这里的纳税人范围两者基本相同,表述略有差别,引入了管理人的概念,所谓管理人是指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国有独资公司等对车船自身不具备所有权(国家所有),只是代表国家行使车船管理权力的单位.
二
征税对象不同
车购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的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船,《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包括按发动机汽缸容量划分的乘用车(即通常所说的承载9人以下的小轿车、SUV等)、9人以上的客车、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含拖拉机)、摩托车、船舶等.可以看到,两者征税范围有一定的差别,车购税列举的应税汽车涵盖了车船税中乘用车、客车、无轨电车和货车;汽车挂车的表述更趋严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71号公告》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车购税征税范围,但其属于车船税征税对象.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要比车购税宽.
三
税收优惠存在不同
车购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执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购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规定,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购税优惠政策还包括:公告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购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目前陆续发布了共计对25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汽车目录实施减免).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购税;而车船税按适用税额对挂车减半征收,不分时限.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购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购税.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购税.农用三轮运输车.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购置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购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直接免税外,其他有关免税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有关事项.
车船税法规定的有关的税收优惠包括: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目前陆续发布了共计对8批使用新能源汽车汽车目录实施减免);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我们可以看到,对车船税这一地方税种,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优惠权限.
两者的相同点是:对农用运输三轮汽车都适用免税;对挂车都按适用税额的50%征收税款;对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等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实行免税;一定时限内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税;一定时限内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实行免税.
四
纳税地点不同
车购税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谓车辆登记地即登记地的公安交警车管所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五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车购税对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一次性纳税.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车船管理权的当月,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不是一次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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