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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摘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的作品. 如何认定非法出版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的作品. 如何认定非法出版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的作品.
如何认定非法出版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非法出版物是指:
①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
②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
③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
④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
⑤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形式主要有:
①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②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③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
④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
⑤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⑥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⑦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⑧以买卖书号、刊号印制发行的出版物;
⑨违反协作出版或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销售的出版物.(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虽然官方文件和官方译文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但其目的是为人们提供行为规范,需要广泛传播,因此,著作权法不对其进行保护.当然,官方文件仅指官方法律文件本身,不包括官方编辑出版的具有独创性的法律汇编、法规汇编等编辑作品.此外,官方文件的非官方译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3)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事实性的陈述),包括广播电视节目预告.由于时事新闻的内容仅仅是客观事件本身,时事新闻的报道是为了迅速广泛地传播,获取新闻是社会公众所享有的一种重要知悉权,因此,为了实现其及时传递信息的目的,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时事新闻不包括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评论(如评论员文章)、有关事实新闻的著作,并且报刊、电视台等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仍应当注明出处,注明原新闻单位和作者的名字.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的作品.
如何认定非法出版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非法出版物是指:
①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
②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
③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
④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
⑤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形式主要有:
①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②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③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
④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
⑤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⑥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⑦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⑧以买卖书号、刊号印制发行的出版物;
⑨违反协作出版或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销售的出版物.(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虽然官方文件和官方译文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但其目的是为人们提供行为规范,需要广泛传播,因此,著作权法不对其进行保护.当然,官方文件仅指官方法律文件本身,不包括官方编辑出版的具有独创性的法律汇编、法规汇编等编辑作品.此外,官方文件的非官方译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3)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事实性的陈述),包括广播电视节目预告.由于时事新闻的内容仅仅是客观事件本身,时事新闻的报道是为了迅速广泛地传播,获取新闻是社会公众所享有的一种重要知悉权,因此,为了实现其及时传递信息的目的,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时事新闻不包括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评论(如评论员文章)、有关事实新闻的著作,并且报刊、电视台等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仍应当注明出处,注明原新闻单位和作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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